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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6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去年12月間檢測12件市售壁紙,雖然品質全符合國家標準,當中竟然有3家業者未送驗、未貼上商品檢驗標識就銷售,最高可罰新台幣200萬元。
國人日漸注重居住品質,壁紙普遍應用於建材中,。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為了解市售壁紙的品質安全是否符合國家標準CNS 11491,及耐燃壁裝材料耐燃性能暫行規範等規定,去年12月間,委請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進行甲醛釋出量及耐燃性的品質檢測。
同時,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分別依商品標示法,以及耐燃性能暫行規範等規定,協助檢視一般壁紙與耐燃壁紙應標示項目。
行政院消保處指出,12件市售壁紙的國家標準都合格,表示品質、安全性沒有問題;但是標示方面有 6件標不合格,包含4件材質未用正確中文學名標示、2件無原始製造商資訊,以及完全未標示1件;依商品標示法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處並說,前居家照護床述6件標示不合格產品當中,有3件耐熱壁紙因未標示而不合格,雖電動病床評價然實測耐熱性都合格,但因為未先送驗、沒有貼上商品檢驗標識違反商品檢驗法,將開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10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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